一、产品定义
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基于农户的信誉,在核定的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押、担保的贷款。是农村信用社为解决广大农户“贷款难”问题而推出的一项惠农产品。
二、产品特点
期限短,额度小,无需抵押、担保,办理手续简便、快捷。
三、管理方式
一次核定,随用随贷,余额控制,周转使用。
四、适用对象
适用于户籍在贷款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服务辖区,长期居住在辖区乡镇且从事种、养、加工等行业,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。
五、贷款条件
1、信用观念强、个人品行良好;
2、家庭经济状况稳定,有还本付息的能力;
3、从事正常的种、养业、工副业及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;
4、家庭有一定的财产及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;
5、家庭中必须有具有劳动能力或经营管理能力的人员。
六、提供资料
借款人身份证、户口薄、贷款证。
七、贷款流程
1、农户申请。辖区农户向农村信用社提交书面《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申请书》,包村农户经理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基本条件和要求,从中遴选出有信贷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进行调查。
2、调查建档。包村客户经理依据《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申请书》进村入户调查了解农户的家庭经济收入、财产、信誉、生产经营状况和生产资金需求等情况,掌握农户的信用条件,建立资信档案。
3、评级授信。包村客户经理根据农户资信调查情况进行信用评分,确定农户信用等级,核定最高授信额度。由农村信用社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召开资信评定会议进行审查,对审查通过的农户授信额度进行公示。对公示无异议的农户,按程序审批后核发贷款证。
4、贷款发放。借款人需要贷款时,可持户口本或身份证、贷款证、预留印鉴到信用社柜台办理,获得贷款资金。